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单位: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点击登录查看二期商务区 C 区 C2 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精装修项目”。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原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7445(元),现修改为:****.172(元)。
2、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增加10.14.12条”内容。
10.14.1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1元,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172元。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第(3)②中有效投标综合单价界定为:有效投标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公布的相应综合单价,且不低于投标工程成本的相应综合单价。故本项目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限价95%的,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工程成本;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第(4)②主要材料、设备有效投标单价界定为 A:投标人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主要材料、设备单价。或 B:投标人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主要材料、设备单价,并且≤最高投标限价中公布的相应主要材料、设备单价,故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主要材料、设备有效投标单价限价95%的,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工程成本。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并获得评标委员会的一致认可。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支撑其报价未低于市****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特此说明!
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