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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数字经济职业学院建设项目-----室外电力专业分包招标

四川广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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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数字经济职业学院建设项目-----室外电力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广安数字经济职业学院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 15:58:49.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 13:00:00.0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就广安数字经济职业学院建设项目所需室外电力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四川省广安市****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室外电力专业分包工程。

三、招标内容

报 价 单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投标限价

备注

1

室外电力专业分包工程施工

工程包含:室外20KV(暂定)供电线路、管沟开挖、预留预埋、0.5KV(暂定)供电线路、电线电缆、开闭所(配电柜甲供)。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招标文件、工作联系单等所有有关的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劳务、材料、机械、运输、预算、结算、资料及运输途中的风险费用、包装费、垃圾清运、临时设施、试验检验费、工程资料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远征工程增加费、赶工、窝工、停工费、疫情防控费、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交叉作业费、投入以及满足规范、图集要求的相关措施、各类保险、管理、利润、税金、验收、结算、质保维修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招标文件、工作联系单等所有与室外电力工程施工等有关的工作内容。以及全部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

按结算价款下浮

21 %作为投标限价(此下浮率包含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下浮2%部分)

竣工结算由中标方编制、招标方审核,下浮以最终经建设单位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为基数。


合计



备注

1.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资料、包结算、包文明施工、包交工验收。

2.合同价款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杂费、试验检测费、如需专家论证还应包含专家论证费、现场文明施工费、相关措施费、二次深化设计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工程资料费、夜间施工费、辅材费、赶工、窝工、停工费、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交叉作业费、运输损耗费、供货物搬运、装(卸)费、保护所需的配套包装、风险费、税金(包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施工资料及质保期限内的维修义务等全部费用、分包方管理费、工伤保险费、商业保险费、分包人利润和管理费、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实名制管理相关费用、所有材料及机具、为劳务工办理的平安卡、居住证、门禁卡等。因现场原因承包人只提供住宿板房,床及床铺等用具由分包人自行考虑。

3.保修期期限: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4.所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且满足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5.依据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之规定,以及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及施工内容,结算按施工图预算、加设计变更、经济签证,采用与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同计价标准,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国家、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及最新的有关工程计价的相关定额、估价表、计价规范,及四川省及属地现行预算定额及计价文件编制工程造价。最终结算工程总造价按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以分包人分包范围及施工内容的含税工程造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部门审核后,发包人、承包人、第三方造价咨询部门盖章生效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上的工程造价)为基准价。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额外费用或提高价格。预结算编制采用广联达软件或宏业软件按清单组价。

6.承包人代扣代缴的费用包含:商业保险费(由承包人统一购买,分包人按比例认缴)(如有)、上缴管理费部分的税金、水电费等。

7.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发包人)需自行进行分包的项目,分包人必须服从,从分包范围内进行调减该部分内容。

8.分包人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建设单位认可的经济签证,技术资料等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书。承包人配合分包人共同与建设单位结算,依据最终审核定案生效的结算定案值,按双方结算办法之约定,确定分包人分包工程的最终结算价。编制结算书和审计过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9.由分包人自行办理变更、签证等经济资料,以上资料获得监理方、建设单位及其委托人认可即为有效经济资料。因分包人隐蔽资料、变更、经济签证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及时,造成结算滞后或建设单位不认可的,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工程资料的所有权归承包人所有。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10.分包人分包范围及施工内容内有关联的所有零杂工已包含在总价内不在另计。

11.分包人无条件认可承包人与发包人最终结算结果,作为本分包合同价款计算基础的"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完全执行"总包合同"中的全部相关约定,分包人不得因发包人的违约或结算审核中的扯皮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额外的费用。分包人承包范围中,需认价的单项工程或材料均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认价,分包人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向发包人的认价结果,并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保证分包工程的顺利实施。

12.分包单位退场前足额缴纳生产区、生活区相关的水电费以及宿舍住宿费用。分包单位未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于工程款中扣除。使用的生活区住宿费及水电费(150元/间/月,每间宿舍住宿人员不得低于5人,夫妻房不得少于4人)、生活垃圾费(按住宿劳务人员数量进出场时间比例分摊),按实际发生从结算价中扣除。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该工程相应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符合本项目的等级或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电力施工资质且为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2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五大员证书及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及相应工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书必须人证统一。

4.3具有建设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5无不良施工劣迹。近三年在建筑行业或其它行业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4.7投标人就以上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的才具有投标资格。

4.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8800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8800

5.6开标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7将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元)汇入指定账户,并将交费凭证或截图上传至平台报名附件位置,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

行号:****

备注:广安学校项目室外电力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费

5.8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招标文件费缴纳后概不退回。

5.9招标文件购买费仅开具收据,可由其他账户转入,但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交于公司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行号:****(备注:广安学校项目室外电力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XX公司)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8.2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

8.3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邹佳琦(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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