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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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施工图纸已做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纸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其他项目)第6项“专项技术方案”中“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3: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修改为“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3: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 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前附表中定标要素信用第一项“(1)子要素内容: 2021-2023年获得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及信用得分(专业承包系列)情况。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完整的厦门市建设局官方网站相关截图或相关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需完整体现信用等级及分数)。”修改为:“(1)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及信用得分情况。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应附上厦门市建设局官网相关截图或者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次月1日(含本日)之后的,应用上季度信用评价结果;投标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次月1日之前的,应用上季度的前一季度信用评价结果。②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