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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2024年新泰市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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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泰市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年新泰市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年新泰市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新泰市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XT-ZC-****-01-01

项目名称:2024年新泰市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

招标控制价金额:1276.09565万元

采购需求:2024年新泰市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交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2022]1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接受借用其他企业资格、资质、业绩证明等各种证明文件材料的企业进行投标;项目中标者不得转让他方实施该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

3.方式:投标人需自行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4.注意事项: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前,须同步查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相关注册信息及付款信息等内容是否一致,请确保信息内容完全一致后领取采购文件。

5.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投标文件。

五、开启

1.加密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安经理 联系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泰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安市****

联系方式:****

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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