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需聘请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以比选(单位自采)方式组织开展2024年灵石县****
一、报名期限
****至****下午6:00前。
二、采购项目简介
2024年灵石县****
1.建设地点:静升镇尽林头村
2.建设内容:新建水源地、50m3蓄水池1座,铺设3000mPE输配水管道及管道沿线的土石方工程。
3.审定金额:181867.3元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14万元及乡村自筹。
5.采购方式:比选(单位自采)
6.施工期限:2024年10月底完工。
7.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内有水利工程、水电暖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四、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3.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审定金额);
5.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影印件作为证明。合同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6.针对本项目的进度承诺等;
7.信誉查询(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任一官方机构信誉查询记录);
8.企业实力(以企业注册资本、人员构成为参照基准)。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灵石县龙成华府办公楼六层(点击登录查看)。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并抄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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