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水处理碳源采购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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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水处理碳源采购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发展) |
项目类型: | 货物采购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10:30 |
开标时间: | **** 10:30 | 公示开始时间: | **** 16:00 |
公示结束时间: | **** 09:30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水处理碳源项目询价公告
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采购水处理碳源物资,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报名时间
**** 16:00——****9: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若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 年8 月30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情况截图及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 2-4)。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2023 年8月30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
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 2-4)。
(四)提供所投产品的 CMA 认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化学需氧量应≥50 万 mg/L,其余指标均须符合《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HG∕T 5960-2021)标准(具体质量标准详附件 1-1);
★证明材料:CMA 认证质量检测报告(须提供近 6 个月内
的检测报告,即报告出具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8 月 30 日)
(五)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2 年 8 月 29 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开展过一次类似碳源供应项目;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格式详附件 2-5)。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 2-4)
(七)复合碳源原材料中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http:****)。
四、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均为****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具体如下: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请各参选单位通过西南联交所官网(https:****】。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凡
电 话:****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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