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
xml:namespace>储存场地建设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
1.发包条件
璧山区****储存场地建设项目已由中共重庆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璧山区****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璧山区****
2.2发包范围: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硬化地面1000平方米(包括地基),浇筑30公分厚C30混凝土;搭建1000平方米钢架储存车间;购置1台15T混流无搅烘干机等。(具体以施工图和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实施地点:璧山区****
2.4计划工期:为4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已在参选人单位入库备案。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https:****。
4.2如有疑问,请在****17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抽取地点:璧山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https:****。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7.1本项目于****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17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
7.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8.工程款支付
工程签订合同且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发包人初审后,提交区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在全部支付合同金额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该资金不计息)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和结算审核结果的清算资金。首先按合同金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再根据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据实清算。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9.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璧山区****
邮政编码:402772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
文件下载列表 | ||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1 | 附件文件 | 施工合同模板 |
2 | 附件文件 | ****璧山区**** |
3 | 附件文件 | 璧山区**** |
4 | 附件文件 | 璧山区**** |
5 | 附件文件 | 0909璧山区****储存场地建设项目_t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