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9月采办计划公告(二)
一、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的采办计划公告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 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嘉明电厂三期保信子站升级更换采购 |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嘉明电厂三期保信子站的局部升级改造,设备参数需与原系统兼容,需购买三期保护信息管理装置2台(型号:PCS-9798A-H2),以太网交换机4台(型号:PCS-9882AD-H3),光纤交换机1台(型号:PCS-9882BD-H3),并进行现场接线、安装及调试等。 原厂家: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 | 业绩要求: (1)应答人自****至报价截止日在国内至少有1个保护信息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双方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签字日期不同的以距离截标日期最近的时间为准。 |
本次公告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上述项目中出现的品牌为采购人在用品牌,应答人如不采用,应答人须承诺应答产品完全适用于原设备的使用要求,不会引起相关设备的改造,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公开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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