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K2024-004-01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5:5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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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TY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设计资质要求和设计负责人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设计负责人:具备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现变更为: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或③或④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④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设施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设计负责人:①或② ①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②具备本企业注册[水利或农业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或农业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