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中实澄〔2024〕2088(1)号
厦门中实-关于岭兜、何厝、湖滨项目结算审核
厦造门价中咨实询-服关务于公岭开兜招、标何项厝目、的湖澄滨清项通目知结(算一审)核
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接招标人通知,对“岭兜、何厝、湖滨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
服务”(项目编号:****)项目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 14 页“1.1 技术分 F1”序号 1.1.1 中“...要求:①
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应为“...
要求:①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或者复
制件。” 或者复
制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76 页“格式 12.3 业绩证明文件”中 相关内
容仅为建议,投标人应根据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相关内
容仅为二建、议其,他投招标人要应求根不据变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
件具有同等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具约束力。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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