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三原县宏远小区(南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设计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咸阳市三原县宏远小区(南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咸阳市三原县宏远小区(南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设计
合同包1(咸阳市三原县宏远小区(南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标包1 | 服务 | 咸阳市三原县宏远小区(南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证明材料为准)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成立不足三年单位可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⑦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三原县宏远小区(南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http:****/);
(10)《市****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三原县宏远小区(南院)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提供2023年8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且无不良记录;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包括控股管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
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
五、开启
时间:****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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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萧家北巷文景尚品12楼12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曼(4#工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