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为市****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无为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创新创业中心、门卫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跟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444.4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1839.36m2地下总建筑面积:3605.12m2;主楼地上15层、地下1层、裙房为地上三层。檐口高度约69m,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项目合同价:****元(中标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含主楼及裙房的桩基、基础围护桩、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暖通、强弱电等除编制说明不计入本次编制范围的图纸所有内容;场区附属工程的道路、箱涵、排水、停车位、铺装、照明、充电桩管线预埋、景观小品、绿化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内容。招标范围: 主楼及连廊(土建及装饰)、主楼安装、人防地库安装、 裙房(土建及装饰)、裙房安装、土方工程、场区工程、门卫室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无为市无为经济开发区境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444.48m2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1839.36m2地下总建筑面积:3605.12m2;主楼地上15层、地下1层、裙房为地上三层。檐口高度约69m,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项目合同价:****元(中标价)。
二、项目地点:无为经济开发区****
三、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及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服务内容: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及结算审价(跟审+一审)。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过程中工程实体工程量确认(含对隐蔽工程工程量确认)、控制量、价及变更签证、进度款等造价审核并出具报告,参与市场价格询价并确认询价结果,编制跟踪审计月报、总结报告,对施工结算文件审核并出具结算一审报告,配合二审完成项目审价及财政部门备案工作等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审价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要求和标准应符合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约定。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价工作,直止市财政局备案。
五、征集方式: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取“一项目一征集”的模式。
六、征集范围:符合基本条件的造价咨询机构自愿报名参加。
七、征集报名数量要求:每项目参加报名应不少于3家造价咨询机构。如该项目无造价咨询机构自愿报名或少于3家的,则由造价中心通过邀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咨询机构参加报名的方式。如咨询机构拒绝邀请,则后期项目也不再接受该咨询机构的审价报名。
八、报名地点:无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九、报名时间:无为市住建局征集网上公告发布开始3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或报名资料不全将拒收。
十、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表原件(见附件),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3、服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
十一、征集跟审机构的基本条件:
1、近三年内(****以后)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50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房建项目造价业务(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或工程结算审价)服务合同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业绩合同(或协议或框架协议);2、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业绩的,需提供最高投标限价封面以及备案的审核意见书(报告);提供工程结算审价业绩需提供审价报告及定案表;
注:
1、若提供业绩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业绩的,金额以备案的审核意见书(报告)中体现的造价金额为准;若提供工程结算审价业绩,以审价报告及定案表中审定的金额为准。
2、业绩时间:以备案的审核意见书(报告)中注明的最后时间或审价报告中体现的最后时间为准。
3、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2、咨询服务机构配备不少于3名本公司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其中至少有 1 名造价师为 土建专业 。
3、在项目跟审过程中,即资料交接、问题对接、现场核量、参加会议、报告签章等重要环节需本公司注册已备案并实际跟审的造价工程师本人完成,严格执行“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等规定。
十二、全过程造价咨询(跟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含税)=项目施工中标价×0.006×0.5+(一审审价核减额)×0.01。咨询费不足30万,按实计算;若咨询费大于或者等于29.8万元的,按照29.8万元结算支付,不因施工周期提前或延误而调整,其他事项参照财政部门文件执行。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按工程月进度对应服务费的50%支付,一审报告出具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余款在工程结算结束后经以市财政局关于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定确认无争议一次性付清。
十三、征集中标方法:全部报名基本条件合格的咨询机构参加,采取随机摇号抽取的方式中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需现场见证确认,无为市****
十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
1、以下为立即解除当前跟审事项委托业务的情况,并后期项目也不再接受该咨询机构的审价报名:
(1)不能落实“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的;
(2)在接到建设单位或造价管理中心跟审任务通知后24小时内未做出响应的。
(3)接跟审委托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
(4)其他不符合审价条件的情况。
2、被征集咨询机构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当前市****
十五、征集人(采购人)其他需求:
1、项目中标后,不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而调整跟审服务费计算费率和折扣标准。
2、人员配备:跟审项目组人员配备最低不少于3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并不少于2人常驻施工现场,其中1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师,由采购人负责对其考勤,中标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配相关人员。满足基本报名条件外的其他人员可自行添加,例:资料收集管理人员,可由其他专业人员兼职。
3、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
4、违约责任:
(1)跟审服务单位不及时提交跟审方案、报告意见(因采购人原因所致除外),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跟审单位每次按本合同跟审费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因跟审人员违背合同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跟审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的,跟审单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同时跟审单位每次按本合同跟审服务费费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跟审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或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造成项目损失的,采购人将有权要求跟审单位更换工作人员,并给予跟审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项目负责人2000元每人次,普通工程师500元每人次。
(4)施工结算中,跟审单位对一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结算一审结果出现偏差对跟审单位的处罚参照《点击登录查看项目结算审价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由于跟审机构工作失误或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而造成损失,建设单位有权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6)本项目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市****
2024年 9月10日
附表: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审)报名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
公司地址 | 成立日期 | ||||||||||||
序号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造价咨询执业资格 | 其他职称、执业资格 及专业 | 从事造价行业工作年限 | 类似业绩项目名称 | 业绩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业绩类型 (编制、审核、审价、跟审等) | 手机号 | |||
证书 名称 | 专业 | 证号 | 拟本项目担任的岗位 | ||||||||||
1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2 | 成员 | ||||||||||||
3 | |||||||||||||
4 | |||||||||||||
5 | |||||||||||||
6 |
服 务 承 诺
1、我公司自愿报名参加 项目跟审业务。
2、我公司对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3、我公司将对审价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我公司将严格落实“人证合一”“签章统一”和“主动回避”“资料保密”等规定。
5、我公司不会对已委托的跟审项目进行转让、放弃或无故拖延。
6、我公司承诺每天不少于2人在项目指挥部现场办公,其中1人为注册一级造价师,随时提供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7、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组全体人员将严守执业道德,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无为市****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将主动退出委托服务业务并接受法律法规等相关处理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无为市住建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安徽无为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徽省建设厅制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〇 〇 五 年 七 月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条款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一、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二、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等。
三、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符合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约定。
四、咨询期限:
五、合同价款
(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含税)=项目施工中标价×0.006×0.5+(一审审价核减额)×0.01。咨询费不足30万,按实计算;若咨询费大于或者等于29.8万元的,按照29.8万元结算支付,不因施工周期提前或延误而调整,其他事项参照财政部门文件执行。
(2)同时需要实施过程跟审以及结算审核的项目,仅按照跟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再另行支付结算审核费用。
2.咨询服务费应为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场地费、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2、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和时间:合同签定后,按工程月进度对应服务费的50%支付,一审报告出具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工程结算结束后经以市财政局关于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定确认无争议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发票。
六、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征集公告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本合同协议条款;
4、双方有关咨询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文件等;
5、咨询工程的相关图纸、标准、规范、合同、相关文件等。
七、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泄露本合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2、乙方接受具体审核业务后,应严格按计价规范,积极与甲方及设计单位联系配合,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出具质量合格的成果。
八、说明义务
对于咨询内容事项,一方书面要求对方予以说明的,另一方应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九、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 托 人(盖章): 受 托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受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廉洁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甲乙双方就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
2.严格履行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3.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梳理企业良好形象。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3.不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4.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5.不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要求、暗示及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
8.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9.不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10.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假设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
3.不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5.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6.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7.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 相关责任
1.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或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约定,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执行,上述监督部门有权随时对本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意见建议。
甲方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乙方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
2.本协议作为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特别提示: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