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标号: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烧结车间输送带承包等备件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内容:
三、 项目要求:
采购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商务咨询:钟志琦 联系人电话:****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贰万元,若我方通知竞价获胜后报价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不签订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视为违约,没收报价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2.签订合同前,竞价获胜单位需要缴纳合同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不能转为合同保证金)。不能履行合同的也视为违约,没收合同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3.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卸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特殊税率须在报价书中说明);我方有权选择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转账、云信方式支付。 4.供方负责将货物卸到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包卸货,卸车费用、运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5.报价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统一交至股份公司帐上,帐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 开户账号:******** 6.报价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品牌名称,须要列明完整的生产厂全称及已获得商标注册的品牌名称全称,以及对应的该品牌的型号规格、执行的标准号、包装净重等信息(特殊物品另附说明)。如不能清晰完整地标明生产厂品牌名称全称和型号规格的,该项物料报价作废。 7.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按合同或需方相关规定进行扣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采用"五一致"原则,即供货单位、合同签订、发货、结算开票、收款单位一致。 8.如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的或货物生产日期与到货时间间距超过12个月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要求调换货物或解除合同。 9.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订货依据及参数》及附件。
四、 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详见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