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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内容
原项目公告及公开竞价文件中项目公告第二条“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中新增如下三点:
1、所有资产为空店出租,不提供任何设备。
2、收回原医药公司五四药店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公司证件。
3、允许21-4号店原承租户明确弃租后,延续租期两个月用于解除承包关系后期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开户银行账户、医保账户及处置药品等相关手续办理。
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
地点:宁德市****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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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公开竞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变更公告内容作为《公开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