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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第七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办法

黑龙江七台河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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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优化机制和流程,促进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规范化、清廉化,提高校服质量,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和《关于印发<七台河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第七小学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为了让校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校服两个工作小组。

(二)成立第七小学校服招标采购、选用工作实施小组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校服招标、采购全过程,积极献言献策,依法依规做好校服招标采购。

(三)成立第七小学校服招标采购、选用工作监督小组

主要职责: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校服选用原则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为主体,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听取并收集与会代表关于校服参考价、校服款式、材质、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校服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原则上只在起始年级集中征订一次,学生根据需求适时补订。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由家长在校服选用平台上进行选购,学校不参与校服征订工作,不收取校服预订费用,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对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公益免费捐助学生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以减少家长支出。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和《七台河市****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 《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样检测报告必须进行广泛公示,及时告知全体学生和家长。

四、校服采购程序

1.集体决策校服事项。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

2.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征求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并将表决结果向上级部门、家长公开。

3.组建校服选用组织。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具体名单参照上面校服招标采购选用工作实施小组和校服招标采购选用工作监督小组)。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征求家长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定校服采购模式、展示环节、评定标准等,形成更加详细的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选用组织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公开。

4.发布校服采购需求。经选用组织审议通过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通过采购平台、教育网站、学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5.确定校服供货企业。由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织,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评定组织总人数的2/3。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对通过审查的企业进行样品展示、方案说明,展示校服质量、报价、售后等相关事宜。由评定组织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及便于售后服务的本市****

6.公示校服选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布。

8.校服检查验收使用。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所有检验费用要在组织采购时明确由确定的供货企业承担,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

9.校服售后服务监督。及时公示采购合同、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要健全校服评价反馈机制,每学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家长反映校服问题的投诉渠道,建立投诉信箱,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10.相关资料存档备案。学校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包括会议纪要、采购方案、采购合同、检测报告、投诉处理等文本、视频、照片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健全保障机制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勤廉学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摆上学校重要工作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密监督招标采购流程,严肃开展全方位阳光监督,切实保障校服安全和质量,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3.加强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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