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4年HCDN调度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1.1.2项目编号:****;招标代理编号:TC2491FFC;
1.1.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HCDN调度管理平台研发服务,预估工作量1608.22人天。
序号 | 功能模块 | 模式 | 功能描述 | 预估工作量(人天) |
1 | 省级调度控制层 | 研发 | 将机顶盒终端下载请求根据地理位置调度到不同地市服务器并下发调度策略,并通过日志中心、数据中心,实现HCDN全网资源统一运营管理。 | 584.495 |
2 | 地市级调度层 | 研发 | 对接机顶盒终端获取其在线状态及当前拥有文件信息并向LTC同步,通过市级调度管理能力,实现热点资源预分发、流量有序调度。 | 642.345 |
3 | 家庭分发层 | 研发 | 基于内嵌HCDN APK的机顶盒,支持提供和使用HCDN分发能力,实现家庭用户间文件内容互传及文件资源预注入。 | 381.38 |
合计 | 1608.22 |
1.1.4项目规模:未含税总价128.64万元,税率6%。
1.1.5项目地点:河南省。
1.1.6采购满足期:至****。
1.1.7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2 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未含税总价****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开发维护优化人天 | 人天 | 1608 |
2.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投标人须提供自****至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以“互联网内容分发”或“互联网相关的业务分析”或“网络集中管控”为业务方向的软件开发类合同),且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或电子发票凭证,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下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履行发票扫描件或电子发票凭证)。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累计的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框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个数以框架合同的个数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未体现软件开发内容的均不予认可。
2.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6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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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
联 系 人:白晓飞 吴攀科 高艳花 王东风
电 话:****、****、****
电子信箱:****@cntcitc.com.cn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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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