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地怀化 开放向海”——东南亚、粤港澳主流媒体怀化行主题采访活动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港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福地怀化 开放向海”——东南亚、粤港澳主流
媒体怀化行主题采访活动合作协议
2、采购项目名称:“福地怀化 开放向海”——东南亚、粤港澳主流媒体怀化行主题采访活动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福地怀化 开放向海”——东南亚、粤港澳主流媒体怀化行主题采访活动是做好第十一届全球湘商大会宣传工作的需要。利用全球湘商大会在怀化举办的良好契机,邀请东南亚、粤港澳主流媒体来怀采访,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995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长沙港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福地怀化 开放向海”——东南亚、粤港澳主流媒体怀化行主题采访活动 | 否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 | / | 见附件 | 4995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至****止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负责组织、邀请东南亚国家及粤港澳大湾区****
四、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宣传费用,在本协议生效后且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额 的50%(人民币249750.00元);活动结束并乙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后,且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款项(人民币249750.00 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 乙 方:长沙港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身祥 | 法定代表人:谭锦屏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怀化市****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长沙定王台支行 | |
帐 号:****01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