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4-2025年集客IMS设备采购项目;
1.1.2项目编号:****;
1.1.3招标内容:本期采购涉及三种设备IAD、IP PBX、SIP GW,共计4285台,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设备类型 | 端口容量 | 单位 | 2024-2025年需求设备数量 | 功能描述 |
IAD | 8端口 | 台 | 918 | 提供8部话机语音接入,8路并发 |
IAD | 16端口 | 台 | 1003 | 提供16部话机语音接入,16路并发,可级联 |
IP PBX | 32端口 | 台 | 1692 | 提供32部话机语音接入,32路并发,可级联 |
IP PBX | 64端口 | 台 | 476 | 提供64部话机语音接入,32路并发,可级联 |
IP PBX | 96端口 | 台 | 26 | 提供96部话机语音接入,48路并发,可级联 |
IP PBX | 128端口 | 台 | 85 | 提供128部话机语音接入,64路并发,可级联 |
IP PBX | 256端口 | 台 | 65 | 提供256部话机语音接入,128路并发,可级联 |
SIP GW | / | 台 | 20 | 满足传统TDM用户接入IMS网络需求 |
合计 | / | / | 4285 | / |
1.1.4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717.72万元,税率13%。
1.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1.1.7采购满足期:至****。
1.1.8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2 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2家中标人,份额划分详见下表:
设备类型 | 端口容量 | 单位 | 需求数量(台) | 份额分配 | 优先供货区域 |
IAD | 8端口 | 台 | 918 | 按数量分配,第一中标人60%份额,第二中标人40%份额。 | 第一中标人优先供货区域:商丘、郑州**** 第二中标人优先供货区域:南阳、开封、洛阳、焦作、鹤壁、濮阳、漯河、驻马店、济源、三门峡。 |
IAD | 16端口 | 台 | 1003 | ||
IP PBX | 32端口 | 台 | 1692 | ||
IP PBX | 64端口 | 台 | 476 | ||
IP PBX | 96端口 | 台 | 26 | ||
IP PBX | 128端口 | 台 | 85 | ||
IP PBX | 256端口 | 台 | 65 | ||
SIP GW | / | 台 | 20 | ||
合计 | / | / | 4285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系数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IP PBX 96线 | 台 | 26 |
标包1 | IP PBX 256线 | 台 | 65 |
标包1 | SIP协议网关(SIP GW) | 台 | 20 |
标包1 | IP专用交换机(IP PBX) | 台 | 2168 |
标包1 | IP PBX 128线 | 套 | 85 |
标包1 | IAD 16口 | 台 | 1003 |
标包1 | IAD 8口 | 台 | 918 |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 投标人须为设备原制造商,其所投产品(IAD、IP-PBX、SIP GW设备)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期间官网查询为准:https:****),以及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对应上述三种类型(IAD、IP-PBX、SIP GW设备)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2.4 投标人须提供****以来签订的IMS产品销售合同案例不少于1个,IMS产品指IAD、IP-PBX、AG、SIP GW设备,累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如下: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时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厂商要求:投标人须为产品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