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关于贵港劳人仲字〔2024〕第358号李金红诉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仲裁请求及改期开庭通知书的公告

广西贵港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11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关于贵港劳人仲字〔2024〕第358号李金红诉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仲裁请求及改期开庭通知书的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金红诉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赔偿金、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贵港劳人仲字〔2024〕第358号)。

申请人李金红于****向本委提交《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增加的诉求为: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至****期间的加班费465761.84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本委通过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

你(单位)可到本委办公地址:贵港市****

特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