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为一、二楼整体招租:一楼面积为1389.25㎡,二楼面积为725.22㎡,标底价为每月10.10元/㎡。
二、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通过现场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
三、竞租人条件
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人须知
(一)租赁条件:租赁后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1年,免租期为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租赁底价:本次竞租低价为每月10.10元/㎡,以最终报价为准,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费用约定:租金含税,不含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后期经营管理维护费。水电、卫生、消防、安全、物业服务以及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和管理,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租金交纳方式:一年一交。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至****。
(二)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民生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17室。
六、竞价会议时间、地点
(一)本次招租为自由竞价,最高出价竞租人为承租人。
(二)时间:****9时。
(三)地点:六盘水市民生集团公司办公大楼三会议室
七、提醒注意事项
(一)参加竞租者不得少于1名。报价不得低于起底价,报价加价幅度为¥ 1.00元整数倍。
(二)招租方不组织统一实地勘察,由潜在竞租人自行前往勘察。
(三)若竞价会议时间有变动,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及时通知。
(四)合同签订:竞租成功之日起15日历天内签订合同。
(五)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六)按现状进行招租。
(七)承租人不得中途转租。
(八)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公司对资产统一规划等因素,需终止合同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租方退回承租人余期租金,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作赔偿
(九)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商业主体结构,如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该商业维修、装潢、水电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装修属承租人自愿行为,其目的是满足经营的需要,合同期满承租人不再续租的,不得以该商业装修为由向出租方索赔。
(十一)承租人应保证该商业及周围环境的整洁、美观,遵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创建优美环境,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时竞得人在承租期间必须做好自身用电、防火、防盗等周边安全管理工作,一切安全事项均由竞得人负责,造成损失的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或赔偿。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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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