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2分标: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2分标:广西壮族自治区**** 履约保证金金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为合同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备注: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成交单位履行完质保义务且无违约情况下由成交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本合同履行期间,成交单位存在违约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按本合同约定成交单位应付款项,不足部分由成交单位另行支付,采购人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按本合同约定成交单位应付款项的,成交单位应于接到采购人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网上查询地址:http:****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