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条类似工程业绩第2点,原内容: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个 □1个 √2个 □3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440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个 □1个 √2个 □3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440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
修改为: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个 √1个 □2个 □3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440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个 √1个 □2个 □3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440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优良信息第1、2、3点,原内容:
1.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 (1)国家级设计奖项(增设□建筑工业化设计、□水系统工程设计): √0个 □1个 □2个 (2)省级设计奖项(增设□建筑工业化设计、□水系统工程设计): □0个 √1个 □2个 2.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 (1)国家级施工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0个 □1个 □2个 □3个 (2)省级施工奖项(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省级优质工程奖): □0个 □1个 √2个 □3个 3.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标准化工地加分个数: (1)国家级 国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0个 √1个 □2个 (2)省级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4个(规定区间0-20个) |
修改为:
1.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 (1)国家级设计奖项(增设□建筑工业化设计、□水系统工程设计): √0个 □1个 □2个 (2)省级设计奖项(增设□建筑工业化设计、□水系统工程设计): □0个 √1个 □2个 2.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 (1)国家级施工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0个 □1个 □2个 □3个 (2)省级施工奖项(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省级优质工程奖): □0个 √1个 □2个 □3个 3.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标准化工地加分个数: (1)国家级 国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0个 □1个 □2个 (2)省级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2个(规定区间0-20个)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进入投标报价评审阶段投标人数量的确定方式,原内容:
□对所有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按照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得分与技术方案评审得分乘以相应权重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15个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不足15个时,全部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得分相同无法确定前15个投标人时,其末位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全部进入投标报价评审。 |
修改为:
√对所有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按照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得分与技术方案评审得分乘以相应权重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15个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不足15个时,全部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得分相同无法确定前15个投标人时,其末位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全部进入投标报价评审。 |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技术方案编制规定中技术方案页码,原内容:
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2500页 |
修改为:
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1500页 |
5.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2条,原文件:
权值构成 (总权值为1) | 技术方案权重J1(取值范围:0-0.30):0.3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权重J2(取值范围:0.35-0.45):0.35 投标报价权重J3(取值范围:0.35-0.55):0.35 |
修改为:
权值构成 (总权值为1) | 技术方案权重J1(取值范围:0-0.30):0.1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权重J2(取值范围:0.35-0.45):0.35 投标报价权重J3(取值范围:0.35-0.55):0.55 |
6.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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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