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处置72台电脑主机、2400部手机项目
项目标题 |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处置72台电脑主机、2400部手机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4/9/12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9/23 17:00:00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2.616万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处置72台电脑主机、2400部手机项目 | 2.616万元 | 2.616万元 | ****至****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住 址 | 五莲县****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处置72台电脑主机、2400部手机项目 | |||||||||||
所在地 | 该资产现存放于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品牌 | 数量 | 评估价值(元) | ||||||||
1 | 电脑主机 | 长城组装机 | 72台 | 2160.00 | |||||||||
2 | 手机 | 青橙 | 2400部 | 24000.00 | |||||||||
合计 | 26160.00 | ||||||||||||
具体详情见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日华峰评报字[2024]第59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附件)。 | |||||||||||||
标的简介 | 该资产现存放于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包含72台电脑主机、2400部手机等资产,该资产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1号标的,电脑主机:长城组装机、未见生产日期、现场抽查10台,均有CPU、主板、硬盘、电源,现场开机实验6台,都无法开机,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2号标的,手机:不能开机,部分手机无后盖。 3、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中心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批准内容 | 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处置72台电脑主机、2400部手机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格2.616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 | 2.616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616万元 | |||||||||||
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标的实行整体受让,不予拆分。该批资产一经受让概不接受退换。 2、该项目处置资产无发票、无凭证,具体标的详情见附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受让方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品质、数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资产运输完毕,超过交割期限仍未领取标的的,委托方及中心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受让方应承担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等)进行处理并自行承担资产装卸、运输等费用,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00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09月23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2.616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代先生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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