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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

四川宜宾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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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

招 选 文 件

2024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选公告…………………………………………1

第二章 参选须知…………………………………………3

第三章 评审办法…………………………………………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五章 参选文件格式……………………………………24

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

第一章 招选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招选人: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同属宜宾建投集团旗下国有企业,各拥有两条商砼生产线,商砼生产合计约90万立方米/年,为保障2024-2025年商砼运输,本次联合招选运输服务商。

1.2.项目名称: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

1.3.标段:项目分两个标段,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一个标段,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一个标段。参选不分标段,中选者分标段签订合同。

1.4.招选内容:中选人提供至少85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电动商砼搅拌运输车为招选人运输,其中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40辆,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5辆,若生产旺季需增加车辆,根据招选人通知为准,中选人无条件保证增加车辆。

1.5.需求期限: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标段自签订合同后根据招选人需求提供车辆,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标段自签订合同后根据招选人需求提供车辆,此次服务期限为一年,中选人根据招选人计划通知进场。

1.6.服务质量:详见参选须知技术标准。

1.7.两个标段项目概算共约2600万元,企业自筹。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

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运输,具备道路运输营运资质。

2.3.参选人信誉状况良好。近两年内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凡近两年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1条及以上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中选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参选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者,请在招选人发布公告的媒介网址下载招选文件,无需现场报名。

6.参选文件递交和开标要求

6.1参选文件请于2024年 9 月 20 日15时00分前递交到宜宾建投集团开标室(宜宾市****。递交参选文件前在应交纳参选保证金到招选人账户,参选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若时间或地点有调整,招选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补遗公告。

6.2.开标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招选限价

限价: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单价 25 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单价 1.1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

8.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根据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依法确定中选人。本项目可竞争价格分别为10公里内单价和10公里外增加单价,根据招选人实际情况和报价可评审原则,按运距25公里计算评审价。即评审价=10公里内单价报价+(25-10)*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单价报价。

9.公告发布

本次招选公告、补遗、结果公告均在“建投云”http:****。

10.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高县****福溪路272号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天顺) 罗先生(长和)

联 系 电 话:****(天顺) ****(长和)

****

第二章 参选须知

参选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按实际运输方量进行计量结算,限价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单价 25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单价1.1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进行报价。

2

报价要求

2.1参选人按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单价 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单价 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进行报价。

2.2参选人应仔细研究本项目招选文件并自行进行宜宾市区及周边的项目条件踏勘,自行考虑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选人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超过部分无效。

2.3参选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的为否决参选。

2.4.参选人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参选文件出现两份及以上不同报价时,以最低价为参选价。参选人仅在参选文件内的报价有效,其他方式的报价均无效。招选人不再组织二次报价。

3

参选保证金

3.1参选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3.2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下午14:50.

3.3交纳方式:参选人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选人账户。

3.4招选人账户:

开户名: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账号:****07924

3.5在递交参选文件同时,参选人应将转款凭证回单提交给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否则招选人拒绝接收参选文件。

4

参选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参选人在招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招选人以转账形式无息退还至各参选人基本账户。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选人以转账形式无息退还至中选人基本账户。(参选保证金退还时,各参选人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退款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此处收款收据为参选人开具,并非招选人开具的收据。

5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参选文件。

5.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

5.2.1明示不签订合同;

5.2.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选文件、中选人的参选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

5.2.3因中选人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5.2.4未按中选通知书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3参选人在参选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的。

5.4参选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评标工作的。

5.5过期未领取中选通知书的,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

6

参选保证金收据

参选人可于开标后到招选人财务开具收据。

7

履约保证金

共40万元。中选人向两个联合招选人各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待合同期限届满后,在10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若有)后,无息退回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中选人基本账户。

8

参选文件组成

8.1资质文件

8.2报价函;

8.3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9

参选文件份数

参选文件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10

参选文件的印制、签署、密封以及标注

详见本章“参选文件”的要求。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章第3条关于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因参选文件编制不符合要求而否决参选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11

参选有效期

参选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12

参选文件的递交

12.1参选文件递交前应交纳参选保证金。

12.2参选文件递交时应同时向招选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

1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

12.3参选文件的递送方式、时间、地点:

12.3.1递送方式:2024年 9 月 20 日14:10-15:00时现场提交。

12.3.2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15:00时。

12.3.3地址:宜宾建投集团开标室(宜宾市****

13

答疑会、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现场考察。

14

招选文件及开标咨询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天顺)

联系电话:****(天顺),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罗先生 (长和)

联系电话:****(长和),工作日9:00-17:00。

15

中选通知书领取

评审结果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期满后,中选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宜宾市高县****福溪路272号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天顺)

联系电话:****(天顺),工作日9:00-18:00。

联系人:罗先生 (长和)

联系电话:****(长和),工作日9:00-18:00。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磨顶村。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选项目。

1.2.有关定义

1.2.1“招选人”系指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2.2“参选人”系指是按照招选文件的规定参加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1.3.合格的参选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3.1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资格条件;

1.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1.3.3向招选人递交了参选文件。

1.4.参选费用(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参选的有关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1.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5.1利害关系参选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活动。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否决参选处理。

1.5.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参选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否决参选处理。

2.招选文件

2.1.招选文件的构成

招选文件是参选人准备参选文件和参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选文件用以阐明招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选参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服务条件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参选文件主要格式;

2.2.招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招选人对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招选人对已发出的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宜宾建投集团“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ybsjtjt.com)”上发布更正公告,参选人不得拒绝。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招选人发布公告时应顺延开标时间。

2.2.3参选人对招选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可在本公告公开挂网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选人书面递交质疑,招选人认为有必要解释的问题或澄清将在本公告挂网后5个工作日内以招选文件补遗公告的形式在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上答复,该补遗公告的内容作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补遗书内容对参选文件的编制有实质性影响,招选人将顺延开标时间。

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3.1本次公开招选不组织答疑会,参选人若对本招选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参选人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招选人。参选人由于对招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选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自负。

2.3.2招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参选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参选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己承担。

2.4.参选文件的认可

参选人应充分理解招选文件的全部条款内容,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招选人,即表明参选人已经仔细阅读、调查和了解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了本招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参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组成:

3.1.1.资质文件(实质性要求)

3.1.1.1.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1.1.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3.1.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1.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3.1.1.6.参选承诺函;

3.1.1.7.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3.1.2.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参选报价函。

3.1.3.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3.2.参选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3.2.1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招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参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3.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选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参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4.参选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选项目的参选均以人民币报价。

3.5.联合体参选(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选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7.参选文件编制要求和装订要求(实质性要求)

3.7.1.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1参选文件份数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参选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类可以除外)。参选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本每页应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专家评审差错由参选人自行承担。电子文件由正本扫描而成。

3.7.1.2除参选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所递交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有实质问题的错漏之处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7.1.3参选文件应编制有目录和连续页码,并标明各章节相对应的页码,以便评审专家能根据页码快速找到其相对应的章节和内容。

3.7.2.参选文件的装订要求

3.7.2.1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仅用订书钉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7.2.2参选文件应严格按照参选文件格式的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3.7.2.3参选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3.7.2.4修改的参选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3.7.3参选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参选文件递交时应装袋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盖公章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密封的参选文件无效,招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件一个包装。

3.7.4签字和盖章要求

3.7.4.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3.7.4.2参选文件正本每页加盖参选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参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7.4.3参选文件格式中要求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而不委托代理人参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选,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8.参选人在参选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选人将拒绝接受其参选文件。

3.8.1在招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参选文件的。

3.8.2参选文件未按招选文件规定密封的。

3.8.3未提交参选保证金的。

3.8.4提交参选文件时未持前附表12.2要求的证件资料的。

3.8.5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8.6一个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交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3.9.参选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保证参选文件以及其包含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提供的资料造假(含无法查询真伪、超过有效期均视为造假),将导致否决参选,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10.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因本项目不设报名且开标前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已经递交后不得修改和撤回。

4.开标和评审

详见招选文件第三章。

5.中选人

5.1.中选人的确定

5.1.1.招选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顺序依法确定中选人。

5.1.2.招选人选择1名中选人,中选候选人第1名成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第1名因故未能签约,中选候选人第2名接受第1名条件的,则成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第2名不接受第1名条件的,招选人征求第3名意见,以此类推。

5.1.3.中选候选人第1名为并列的,在公示期结束后,招选人组织并列的候选人抽签确定中选人。

5.2.中选通知书

5.2.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至招选人处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未领的,取消中选资格,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5.2.2.中选通知书对招选人和中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招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2.3.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3签订合同

5.3.1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选文件和中选人参选文件的约定,与招选人分别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3.2.中选人不得向招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招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3.3.中选人未领中选通知书或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选人有权另行选择中选候选人,也可宣布本次招选流标。

5.3.4.中选人与两位联合参选人均需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拒签合同的后果。若中选人与联合招选人之一未签订合同或合同解除的,不影响另一份合同的有效性,但仍要承担拒签合同的后果。

6.招选服务费

招选服务费不单独报价,参选人在参选时综合考虑在参选报价中。中选后,中选人需支付(人民币)5000.00元招选服务费,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给招选人,招选人向中选人开具收款收据。

7.其他

7.1.参选人应自行考虑运输路线、服务环境等因素,中选后合同履行期间(12个月)合同价格不再调整。参选人应在分析成本和自身实力并考虑足够的风险后进行自主报价。

7.2. 参选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选活动的各类法律、经济、安全责任等风险及其费用。

7.3.参选人员到现场交纳参选保证金、签到及递交参选文件,开标结束后离开现场,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招选人电话通知后应在6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

7.4本招选文件的使用权、解释权均属于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评审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

1.开标

1.1招选人按“招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各参选人和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开标会。

1.2开标时由参选人代表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选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参选人名称、参选价格、以及开标一览表要求的其他内容。招选人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

1.3开标时未宣读的参选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开标结束后,参选人应自觉离场,保持手机通畅,保证接到招选人通知后能60分钟内赶到开标现场。

2.评审小组的组成

2.1评审小组由宜宾建投集团专家库抽取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3名及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选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2.2与参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3.参选文件的初审

3.1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资质证明、报价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参选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依据招选文件的规定,从参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参选文件是否对招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参选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参选人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参选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参选将被作为无效参选处理。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3.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招选公告参选人资格要求的营业范围。

3.1.2.企业信用,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符合参选文件格式要求;

3.1.4.参选承诺函,符合第六章要求;

3.1.5参选报价,任何一项均不得超过限价。

3.1.6.其他实质性响应(参选须知第3条规定的语言、计量、货币、联合体参选、知识产权、编制和装订等实质性要求)。

3.1.7.不属于本章串标情形。

3.2如果参选文件没有响应招选文件的要求,资质审查、符合性审查任意一项未通过将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不得再对参选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参选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参选。评审小组评审参选文件只根据参选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参选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参选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3.3.1.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

3.3.2.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鲜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3.3.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串标的其他情形;

3.4.参选文件中的明显的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当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单价计算求得总价与所填写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4.参选文件的澄清

评审小组对于参选文件有疑问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参选人在60分钟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参选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参选将被作为否决参选处理。

5.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5.1评审小组按招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及资格性检查合格的参选文件进行报价评审。只有通过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的参选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选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参选人评审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5.3.本项目可竞争价格分别为10公里内单价和10公里外增加单价,根据招选人实际情况和报价可评审原则,按运距25公里计算评审价。即评审价=10公里内单价报价+(25-10)*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单价报价。

5.4.参选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审小组认为参选人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有权要求参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2小时)提供报价属于正常报价的依据,参选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提供的依据不足以证明的,评审小组有权认定该报价否决参选。

6.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

6.1评审小组按以下方式推荐中选候选人:

6.1.1评审小组推荐评审价最低的1-3名中选候选人。

6.1.2若出现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评审价相同,评审小组以并列名次推荐中选候选人。

6.2评审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6.3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招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7.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参选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7.2在评标过程中,参选人试图在参选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向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参选作为无效参选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询问和质疑

8.1本项目的招选活动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评审结果在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2参选人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选候选人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选人提出质疑。

8.3招选人应当在收到参选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服务条件

1.基本情况

1.1.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标段情况:

1.1.1.自有油车45辆,25辆已进入拍卖程序,剩余20辆基本不参与市区范围工地运输。需求车辆40辆,由招选人提供驾驶员共计48名,如遇生产运力不足不能满足生产时,由中选人按招选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驾驶员。

1.1.2.中选人服务车辆充电自行解决,应满足招选人需求,不能因为客观原因而影响招选人生产。

1.1.3.车辆匹配相应的驾驶员,由双方根据生产情况协商决定。

1.1.4.中选人从合同履行起始之日需到场运行全部车辆。逾期或进场车辆数不足视为中选人拒绝履行合同,招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没收保证金。

1.1.5.在招选人生产旺季(一般在4-11月),招选人需求更多车辆的,中选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安排车辆进场服务。在招选人生产淡季,双方可协商减少驻场车辆。

1.2.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标段情况:

1.2.1.自有油车41辆,部分车辆(20台)已停运,剩余车辆(21台)一般只参与商砼站周边运输。其中三江集团所属工地商砼为出厂价(招选人不负责运输)或委托业主公司运输,不在本项目招选运输范围内。需求车辆45辆,其中6辆由招选人提供驾驶员,39辆由中选人提供驾驶员(根据招选人实际情况增减提供驾驶员车辆)。

1.2.2.中选人服务车辆充电应在招选人站内解决,充电费用中选人自行支付。若招选人站内充电桩不能满足所有车辆充电需求时,中选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招选人同意后,部分车辆在站外充电。

1.3.到场要求:

1.3.1.由中选人配置驾驶员的车辆,双班车配置比例不低于50%。

1.3.2.中选人自签订合同后,根据招选人要求,安排车辆进场。逾期或进场车辆数不足视为中选人拒绝履行合同,招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没收保证金。

1.3.3.在招选人生产旺季(一般在4-11月),招选人需求更多车辆的,中选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安排车辆进场服务。在招选人生产淡季,双方可协商减少驻场车辆。

2.车辆要求及安全管理:

2.1.车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合格车辆。在有效期内的交通强制险、商业保险(含三者险)、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每车安装GPS终端监控设备中选后接入招选人监控平台,每车配对讲机、二级维护保养合格、车辆审验合格的要求;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固定车的行驶证、营运证、交强险、商业险、乘坐险资料供招选人查验。

2.2.安全管理:中选人指定专人到场进行车辆调度管理和安全管理,须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驾驶员须参加每日的安全生产会议、服从招选人相关管理规定。

3.服务期限

进场后12个月内。

4.运输计量

4.1.中选人按招选人需求提供车辆。需求车辆须进驻招选人场地供调配使用,非经招选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场;车辆按照招选人秩序依次排班。

4.2.若从招选人商砼站拖水、拖泵至工地,按200元/车计;若已运输商砼后在工地拖水、拖泵回招选人商砼站的,每次补贴50元。

4.3.运距为从商混站大门至浇筑点按实计算(以公里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浇筑点为单个工地当月浇筑区域中心点。需转场运输的商砼按实际运量和运距计算(例:车辆出场装载7方出站,至A工地卸料4方,运距15公里,若需要转场3方至B工地,A工地至B工地距离8公里,则本车运费结算为:按15公里计算4方运费加上按15+8公里计算3方运费)。若遇交通管制,按实计算运距,以招选人GPS记录为准。运输距离不足1O公里按10公里计算。

5.驾驶员薪酬和管理

5.1.中选人配置的驾驶员自行发放薪酬,自行管理。

5.2.由招选人配置的驾驶员薪酬和管理方式:

5.2.1.由招选人发放薪酬,薪酬从车辆产值扣除,中选人需认同招选人驾驶员的薪酬体系。

5.2.2.招选人配置驾驶员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事故的,由中选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若需要费用垫付的,概由中选人负责。若因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事故的,中选人可向驾驶员追偿。

5.2.3.招选人配置的驾驶员需服从中选人生产管理安排。驾驶员拒绝服从管理达到3次及以上的、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驾驶员承担主责或全责的、违法运营的以及犯罪的,中选人可退回该驾驶员,重新配置。

6.结算支付

双方运输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双方每月在26日对账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运输款金额,按实结算,中选人在对账后开具对应数量、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票货相符)送交招选人,招选人在收到发票后,次月10日内以银行转账、承兑、供应链金融等进行支付,其中承兑、供应链金融比例约为5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

甲方(招选人):

乙方(中选人):

合同履行地点: 宜宾高县****

2024年 月

甲方(招选人):

地址:高县****磨顶村

联系电话:

乙方(中选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24年10月

合同签订地点:高县****磨顶村

鉴于乙方已成为甲方商砼运输商,为保证乙方能及时、安全地为甲方进行运输,依据我国《民法典》及招选文件的内容,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1.合同解释

1.1.名词解释

1.1.1甲方:*****公司,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项目的联合招选人之一,本项目运输委托方。

1.1.2.乙方: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项目的中选人,本项目运输服务提供方。

1.1.3.站内,指甲方商砼站内,位于高县****磨顶村。

1.1.4.承兑:包含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

1.1.5.双班车:指1辆车固定安排2个驾驶员轮流驾驶的排班方式。

1.1.6.工地:一般是指商砼运输的目的地。

1.1.7.返料:指商砼运输到工地后,因甲方或工地原因产生剩料,需将剩料运回商砼站的部分。

1.1.8.罢工:指车辆非因维修、请假原因未参与运输;

1.1.9.怠工:指车辆正常、运输计划充足的情况下,虽参与运输,但运输数量低于4车/天,不听调度安排的情况。

1.2.文件优先顺序(从先至后):合同(含补充协议、中选通知书),招选文件,参选文件,双方会议记录,双方往来函件。

2.运输服务内容

2.1.需求固定车辆 辆,其中 辆由甲方提供驾驶员, 辆由乙方提供驾驶员。甲方提前3日通知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场,逾期或进场车辆数不足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没收保证金。

2.2.固定车辆数目为基本需求,鉴于乙方为甲方唯一运输商砼外包单位,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车辆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在甲方生产旺季(一般在4-11月),甲方需求固定车辆外更多车辆的(除去固定车辆外,增加车辆根据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安排车辆进场服务,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增加所需车辆。在甲方生产淡季,双方可协商减少驻场车辆。

2.3.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车辆。需求车辆须进驻甲方场地供调配使用,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场;车辆按照招选人秩序依次排班。

2.4.由乙方配置驾驶员的车辆,双班车比例不低于50%。

3.运输价格

3.1 运距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单价 元/立方米,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单价 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含9%增值税。比如:10公里以上运输单价(含税)=〔10公里以内单价+ (实际公里数-10公里)* 〕;

3.2.合同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的运输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管理费、人员生活费、电费、利润、税金、各类保险、事故处理费、风险以及驾驶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全部费用。

3.3乙方自行考虑运输路线、服务环境等因素,中选后合同履行期间(12个月)合同价格不再调整。乙方应在分析成本和自身实力并考虑足够的风险后进行自主报价。

4.运输计量

4.1.按实计量。

4.2.若从甲方拖水、拖泵至工地,按200元/车计算;若已运输商砼后在工地拖水、拖泵回甲方或其他工地的,每次补贴50元。

4.3.运距计量:从商混站大门至浇筑点按实计算(以公里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浇筑点为单个工地当月浇筑区域中心点。需转场运输的商砼按实际运量和运距计算(例:车辆出场装载7方出站,至A工地卸料4方,运距15公里,若需要转场3方至B工地,A工地至B工地距离8公里,则本车运费结算为:按15公里计算4方运费加上按15+8公里计算3方运费)。若遇交通管制,按实计算运距,以甲方GPS或导航记录为准。运输距离不足1O公里按10公里计算。

5.乙方车辆及人员要求:

5.1运输车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具备相应的驾驶和从业资质。

5.2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轻量化电动搅拌运输车;在有效期内的交通强制险、商业保险(含三者险)、乘坐险、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每车安装GPS终端监控设备中选后接入甲方监控平台,每车配对讲机,二级维护保养合格、车辆审验合格的要求;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5.3乙方指定专人到场进行车辆调度管理和安全管理,须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驾驶员须参加每日的安全生产会议、服从相关管理规定。

5.4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车辆进驻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须包含以下内容:

5.4.1.车队管理人员规划

5.4.2.科学的管理流程

5.4.3.搅拌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5.4.4.搅拌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5.4.5.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5.5乙方自行配置车辆运行的驾驶员、管理人员。乙方应教育和约束项目人员(管理人员、驾驶员等)遵守甲方车辆、运输、假勤、作息等相关制度。乙方人员违反制度规定的,乙方同意参照制度规定同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6.乙方车辆需办理通行证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可配合提供资料。

5.7.由甲方配置驾驶员的薪酬和管理

5.7.1.由甲方发放薪酬,薪酬从车辆产值扣除,乙方需认同甲方驾驶员的薪酬体系。

5.7.2.甲方配置驾驶员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若需要费用垫付的,概由乙方负责。若因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事故的,乙方可向驾驶员追偿。

5.7.3.甲方配置的驾驶员需服从乙方生产管理安排。驾驶员拒绝服从管理达到3次及以上的、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驾驶员承担主责或全责的、违法运营的以及犯罪的,乙方可退回该驾驶员,或重新配置。

6.运输计划

乙方管理人员应加入甲方生产运输调度微信群,甲方在群内发送运输计划,乙方人员应按照计划参与排班和运输。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 。

7.安全、环保责任:

乙方自行承担运输、装卸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若由此给甲方造成处罚和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造成甲方被相关部门通报的,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

8.合同履行期: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12个月(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9.结算支付:

9.1双方运输款结算方式采用按月结算。双方每月在26日对账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运输款金额,按实结算,中选人在对账后开具对应数量、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票货相符)送交招选人,招选人在收到发票后,在次月10日内以银行转账、承兑、供应链金融等进行支付,其中承兑、供应链金融比例约为50%。

9.2.甲方根据商砼项目回款情况向乙方支付款项,因回款困难向乙方延期支付三个月以内的,乙方应予以理解和支持,不属于甲方违约。

10.履约保证金及退还: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乙方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收款收据,甲方扣除违约金(若有)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基本账户。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违约支付乙方运输费用,以应付运输费用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

11.1.2.乙方车辆、人员在甲方受到不公正对待,乙方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至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甲方相关部门收到书面投诉后根据相关资料开展核实工作。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若发生以下情形属于一般违约情形,乙方按300元/车/次支付违约金:

11.2.1.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保障车辆需求的(指固定车辆和增加所需车辆),甲方可寻求其他车辆进场,其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1.2.未能按合同约定保障双班车数量的;

11.2.1.3.在运输期间,非因车辆维修(乙方车辆维修应3小时内向甲方报备)、工地候场、站外充电原因,乙方车辆出站后超过3小时未回站排号运输的;

11.2.1.4.乙方人员罢工、怠工的。

11.2.1.5.返料擅自处理,未运回甲方的。

11.2.2.若发生以下情形属于严重违约,乙方除按11.2.1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应赔偿甲方订单丢失造成的损失,损失金额按照(项目合同总量-已供应量)*项目商砼价格*20%计算。发生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1.2.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障车辆要求的违约行为持续超过5日的;

11.2.2.2.乙方配置驾驶员的车辆罢工、怠工的车辆超过1/3且持续超过2日;

11.2.2.3.乙方以运输费迟延支付、运输价格需要调整等因素为由煽动、支持或暗中支持乙方人员参与罢工、怠工。

11.2.3.损害赔偿

11.2.3.1.乙方未按甲方指定地点将商砼送达或乙方原因造成商砼的报废,乙方按该项目商砼售价赔偿甲方损失,该批商砼不计运费。因乙方原因造成主管单位、客户对甲方罚款或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11.2.3.2.乙方车辆停放、运输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

11.2.3.3.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1.2.4.补救措施: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障车辆需求的,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参与商砼运输,若由此产生价差的,由乙方承担价差。

11.3.违约金在运输款结算时扣除。发生违约双方应协商处理,因协商不成导致通过诉讼追责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因诉讼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等)。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13.其他

13.1.甲方有权调配乙方车辆至周边其他商砼站运输,乙方不得有异议。运费结算按本合同执行。

13.2.乙方人员食宿自行解决。甲方有外包员工食堂,乙方人员可自行与食堂协商用餐,费用自理。

13.3.本合同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如任何一方欲变更,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的三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本合同所列地址送达,任何一方依有效地址发出的文件,无论邮寄和商业快递,自寄出之日起第4日,无论对方已签收(包含但不限于本人签收、门卫签收、他人代签、快递柜投送、代收点投送)、拒收或退回,均视为已送达,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抗辩。

13.4.本合同附廉洁协议和安全协议,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

13.5.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合同附件

廉洁守法协议、安全协议(略)

第五章 参选文件格式

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

参选文件

参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需单独持有参选须知前附表12.2规定的资料,否则参选文件无法递交,责任自负。)


目录

第一部分.资质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1.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1.6.参选承诺函

1.7.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报价函

第三部分.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第一部分 资质文件

1.1-1.3略

1.4式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参选人名称)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选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选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参选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版扫描件。

参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选而委托代理人参选适用,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则无需提供。

1.6.承诺函

项目招选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选项目的参选人,根据招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选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九)根据招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有)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选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参选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参选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选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选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选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选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我公司完全同意招选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参选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备注:未提供该承诺函即视为不响应实质性条件。

1.7.式样

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参选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营业执照号

账号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备注

须盖鲜章

第二部分 报价部分

参选报价函

致项目招选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电动商砼搅拌车运输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招选文件后,我公司愿意接受招选文件的所有要求,参选本项目。
服务期限:我公司愿意按招选人提出的服务要求,按照招选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运输工作,保证由我单位运输的商砼按时、保质完成。
参选报价: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单价 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单价 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

我方承诺在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我公司承诺,全部响应招选文件的要求,调配车辆和从业人员,提供运输服务。
我公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单位的中选通知书和本参选文件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公司理解,你单位不承担我公司的任何参选费用。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你方按照招选文件和我方的参选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按你单位要求车辆规格和数量完成运输任务。

参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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