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14:38 鸡自然资收告字〔2024〕11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从即日起请下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所辖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1. 鸡冠区****
受理期限为从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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