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的国投智能制造临时用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约5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付清余款(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国投智能制造临时用电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上所有内容。
1.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壹仟壹佰肆拾伍元贰角伍分(¥ :491145.25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4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投标文件提供时间:****至 ****
(二)获取方式:邮箱获取(邮箱:****@qq.com),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时,电子邮件需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从容,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9时 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7.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A栋2楼C201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地 址: | 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B栋11楼1103 | 地 址: | 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B栋11楼1106 |
联 系 人: | 和锦锦 | 联 系 人: | 蔡晓庆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邮 编: | 邮 编: | ||
E-mail: | E-mail: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