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 高河店、南焦堡、下樊村和北孝社区城中村连片改造(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 1.2工程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经济开发区工业路北侧、育仁花苑小区东侧 1.3工程概况: 高河店、南焦堡、下樊村和北孝社区城中村连片改造(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临汾市经济开发区工业路北侧、育仁花苑小区东侧。该工程包括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工程、1#配套公建、2#配套公建、3#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120756.53㎡。 1.4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 1.5 品牌要求: / 1.6交货日期:标的物于****分批次进场。至****止。(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分批次进场至该分项工程完工止) 1.7交货地点:山西省临汾市经济开发区工业路北侧、育仁花苑小区东侧 。 1.8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的钢筋网片的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镀锌电焊网》GB/T33281-2016,钢筋网片:丝径2.5mm~4mm极限偏差±0.08mm、网边露头≤2.5mm、丝径3mm焊点抗拉力>520N、经向网孔偏差范围不超过±5%、纬向网孔偏差范围不超过±2%、焊接网焊点开焊数量不应超过整张网片交叉点总数的1%,并且任一根钢筋上开焊点不应超过该支钢筋上交叉点总数的一半,焊接网最外边钢筋上的交叉点不应开焊。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1.9报价方式:按照物资需求表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输费及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它费用、该物资所需的所有税金、利润等费用,报表中所报的价格是到达工地的价格。 1.10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乙方将甲方所需的货物送至现场后,甲乙双方按照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乙方开具所提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18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挂账金额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80天内付款至85%,剩余款项于审计完成以后6个月内无息结清。①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了解该项目的资金情况,承诺与甲方共同承担资金风险。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因资金和付款等原因,与甲方产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停工、聚众滋事、诉讼和仲裁等方式主张资金支付。③乙方已完全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完全承担未来市场变化的风险,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提出任何付款方式的调整。④如甲方资金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以抵顶资产(房产、汽车等)方式支付货款。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 | 钢筋网片 | Φ3mm、网孔50mm*50mm | 合格 | 6005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