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17:28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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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4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镇宁自治县****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镇宁自治县****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现修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00:00 至 ****00:00分,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http:****)下载获取。” 现修改为:“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00:00 至 ****00:00分 ,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http:****)下载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备案机构(盖章):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