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我院将对“医用臭氧治疗仪”项目进行推荐性论证,现邀请有固定销售经营场所、具有医疗器械销售资格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各级生产商(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采购内容、编号: 项目名称:医用臭氧治疗仪; 项目编号:****; 该项目相关推荐性论证文件可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通知公告-招标公告下载。 二、供应商要求: 1、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来院参与; 2、具备与所投设备相适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递交推荐性论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办公区303室(泰安市****点击登录查看老师 联系电话:**** ****
医用臭氧治疗仪推荐性论证文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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