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支队就2024-2025年网络媒体宣传服务采购进行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内容:2024-2025年网络媒体宣传服务; (三)比价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四)最高限价:75000元; (五)项目要求: 1.在收到我队相关资料或要求后,负责设计制作推广内容,设计样稿需一天内经支队确认后刊发; 2.在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央视网、光明网、中经网、中新网、中国网、东南网(总网)至少2家及以上媒体上共计发布南平高速执法支队相关宣传资讯不少于85条; 3.为确保双方沟通顺畅,需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广告经营等;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者具有运营、合作、代理媒体的相关证明; (二)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比价单位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或者与具有运营、合作、代理媒体的授权证明;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近三年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上下载); (六)报价单。 注: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提交材料需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盖公章。比选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支队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即刻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报价时间与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17:30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五、比选原则 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取消比选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