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佳木斯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绥佳下行线K374+858、绥佳线K374+834
建设规模:①框构桥:与绥佳下行线交点铁路里程为K374+858,框构桥采用(16+16)m分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并置形式,两框架间净距0.2m,采用混凝土填实;框构桥顺道路方向长64m;框构桥出入口接 U 型槽挡土墙支护和封闭地下水,墙顶按规定设栏杆。
②防护涵:在绥佳线K374+834 设置 1-2.0m 防护涵一座,下穿前述 5 条铁路线,涵轴线与新建框构桥平行。涵长 84m、净高2.0m。
施工影响范围内铁路路基、轨道防护工程,铁路四电等设施防护和迁改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施工: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3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
(2)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2.组成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哈尔滨市****
4.2招标文件获取后,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08时00分至****0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8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机构联系人:缴工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盖单位公章)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单位公章)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徐工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