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4年国家森林城市巩固建设娄烦县人工造林工程(黄河和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建设人工造林工程)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2024年国家森林城市巩固建设娄烦县人工造林工程(黄河和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建设人工造林工程)监理
1.2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釆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县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1.5 采购项目概况:该项目人工造林面积0.9万亩,主要营造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及生态景观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所选苗木主要有油松、山桃、华北卫矛、金叶榆4种,共需各类苗木99万株。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1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3项目地点:项目主要分布在汾河干流及过道241两侧。涉及社交曲镇、天池店乡、娄烦镇、马家庄乡、米峪镇乡,共5个乡镇23个行政村99个小班。
2.4质量要求:合格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林业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招标项目);
(2)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 年09月13日至****,每日上午09 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过邮件获取采购文件,标书售价:500 元/标段,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09 月18 日09 时30 分,地点为太原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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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太原市****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