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堤顶路修复及外绕联通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既有堤顶路修复及外绕联通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既有堤顶路修复及外绕联通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安新县
2.2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堤顶路、外绕路、通村路三项,硬化堤顶路:利用北四门堤、南四门堤、淀南新堤改建,全长约约78.2km;改扩建外绕联通道路:途径19个村镇,全长约38.1km;通村道路共计15条,全长约30.4k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3项目总投资:88140万元
2.4服务期限:①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②勘察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③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二函方案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雄安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②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地下管线(含燃气、热力管线)探查和测量、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提供交桩报告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③设计服务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编制管线综合设计(含整合道路下各专业管线综合设计)、形成BIM成果,项目范围内的外部电源接入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风险评估及相关设计规范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模型效果展示、各专业管线碰撞检查),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负责配合各阶段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按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及各专业对应的效果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可行性研究编制,二标段为勘察设计,允许投标人多标段兼投兼中。
2.7最高限价:一标段:484082.48元;二标段:****.6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一标段: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子模块,在此链接查询结果如能体现要求内容,视为满足要求);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二标段:
②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
(2)业绩最低要求:
一标段:
①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二标段:
①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工作业绩;
②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勘察工作须至少包括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作内容。
②设计工作须至少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
③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满足要求的多个不同类型的可研、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可研、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一标段: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投资)登记证书或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二标段:
①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须附拟派勘察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数据截图)。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勘察负责人相互兼任;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⑤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t、u、v、w、x、y与(6)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2(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08:59: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新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人:李雪菲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10.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启用河北省统一市****
10.9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本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雪菲
电话:****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10.10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联系方式:****,邮箱:****@163.com。
10.1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10.13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绍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312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招标文件PDF版-招标文件+既有堤顶路修复及外绕联通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勘察设计(一标段).pdf招标文件PDF版-招标文件+既有堤顶路修复及外绕联通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勘察设计(二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