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G353翠屏区象鼻街道至屏山县****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为开展G353翠屏区象鼻街道至屏山县****
(一)项目名称:G353翠屏区象鼻街道至屏山县****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二)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高新区、屏山县。
(四)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G353翠屏区象鼻街道至屏山县****
(五)服务范围:满足比选人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批复或备案文件。
(六)服务期限:满足比选人要求,在****前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初稿编制,在****前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批送审稿并提交至行政主管部门,****前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批复或备案文件,向比选人提供经修改的正式报告(报批稿)8份及PDF电子版,并同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含word等。
(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八)最高限价:640100.00元。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企业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未在当前记分周期内被失信记分,提供网络截图。
(三)近三年内(****至开选时间)至少已完成1个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有效批复或备案文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批复或备案文件,时间以有效批复时间或备案文件时间为准)。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需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若为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五)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在“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每个参选人仅能委派一个授权代表人,否则不予受理;不同参选人不能委派同一授权代表人,否则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选者,在“宜宾建投集团‘建投云’”采购服务平台”上先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请于2024年 9 月 14 日00:00时至2024年 9 月 23 日23:59时(北京时间),在建投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参选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三)在平台账户注册成功后,后续参与其它项目的参选报名时,无需再次进行账户注册,可直接登录报名参选。
(四)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咨询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刘凌宇,****。
四、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纸质版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 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宜宾市****
(二)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参选文件和逾期未上传至平台的电子版参选文件,比选人皆不予受理。
五、公告公示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建投集团“建投云”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邮 箱 号:****@qq.com
2024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