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采购(1包)招标公告

云南红河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14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采购(1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采购(1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预算金额27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备注: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9时00分-****17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文件下载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CA办理方式及筑龙技术支持电话等信息: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筑龙技术支持电话:****;在线服务QQ:****。 注:筑龙技术支持电话:****;在线服务QQ:****。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经办人: 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经办人: 曾俊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采购(1包)(标段1:肉类)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00
开标地点: 二楼网上开标室9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4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1:肉类,采购肉类副食品,主要包括畜肉、禽肉、鱼虾等,所有产品的采购种类及采购总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或赋码不完整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7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7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生产型企业生产、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围标行为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军队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根据违规情形严肃处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在履约过程中不同标段中标供应商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应主动报告且由相关企业自行协商其中一方终止合同,由相应标段预中标供应商按排名接替供应)。 (四)《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 1.标段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合作协议或合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在采购单位驻地(红河州****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
标段名称: 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采购(1包)(标段4:牛奶饮品类)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00
开标地点: 二楼网上开标室9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4:牛奶类,采购牛奶类副食品,主要包括纯牛奶、酸奶,所有产品的采购总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或赋码不完整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7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7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生产型企业生产、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围标行为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军队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根据违规情形严肃处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在履约过程中不同标段中标供应商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应主动报告且由相关企业自行协商其中一方终止合同,由相应标段预中标供应商按排名接替供应)。 (四)《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 1.标段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在采购单位驻地(红河州****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采购(1包)-招标公告.pdf **** 14:08:31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