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小型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25,000.00
最高限价(%):100
★一、工程区域一(001包)
工程范围:门诊大楼、5号楼、8号楼及医院管辖区****
项目预算:232.5万元(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后勤服务公司负责的小型维修改造工程指单次费用在十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医院公共区域的维修项目、防水、室内装修、铁艺、防盗门、护栏、铝合金、白钢、玻璃、门窗、小型土建、外墙涂料、上下水项目、水暖、门帘安装、塑料布安装、日常维修等改造维修项目及单次费用十万元以下小型项目、小型改造、物业维修、其他医院委托的相关项目(维修改造项目费用在十万元以上的另需要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公共区域指由后勤服务公司承担的医院管理范围内的广场、医院围墙、医院楼外建筑等。
注: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已由院方支付,故成交供应商在上报结算材料时水费、电费不予记取。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325,000.00
最高限价(%):100
★二、工程区域二(002包)
工程范围:院内除001包以外的其他楼栋、西院区及西院区内的公共区域;
项目预算:232.5万元(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后勤服务公司负责的小型维修改造工程指单次费用在十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医院公共区域的维修项目、防水、室内装修、铁艺、防盗门、护栏、铝合金、白钢、玻璃、门窗、小型土建、外墙涂料、上下水项目、水暖、门帘安装、塑料布安装、日常维修等改造维修项目及单次费用十万元以下小型项目、小型改造、物业维修、其他医院委托的相关项目(维修改造项目费用在十万元以上的另需要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公共区域指由后勤服务公司承担的医院管理范围内的广场、医院围墙、医院楼外建筑等。
注: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已由院方支付,故成交供应商在上报结算材料时水费、电费不予记取。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00时00分至****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领取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点击登录查看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号:****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