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方案深化、实际需要进行变更,特将变更前后方案向社会公示,批准前公示时间:****--------****。 主要变更内容:28#楼建筑高度由5.5米调整为6.2米,其它相关设计调整;29#楼建筑高度由5.4米调整为6.1米;30#楼建筑高度由4.7米调整为5.6米;31#楼建筑标高由2.5米调整为2.6米;其它相关总图调整。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反馈电话:**** 变更前: 变更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