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
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全段路基宽 14m,路面宽 11.5m;全段横断面形式为:
土路肩 1m+平缘石 0.25m+硬路肩 2m+行车道 2×3.75m+硬路肩 2m+平缘石 0.25m+土路
肩 1m。
对现有一座桥梁沥青路面进行加铺。桥梁中心桩号为 K17+617,桥长 53m,桥面
宽 11m。
对损坏严重的 8道涵洞进行拆除重建。其余 17道涵洞仅进行清淤处理。
项目平面交叉 96处,对平面交叉进行沥青路面顺接处理。
建设内容:路基、路面及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
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济市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临晋至永济段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
(1)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
(2)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
(3)财政评审价:780000元;
(4)建设地点:临晋至永济段,全长 14.642k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济市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临晋至永济段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3.2投标人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 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
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 08月 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 08月 0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项三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且在
处罚期内的或信用评价为 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行人名单等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 08月 01日至今)
无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09月 18日 00时 00分起至 2024年 09月 25日 00时 00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法: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进
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数字证书(USBKey),同步成功后凭借 CA数字证
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
招标文件(.pdf格式),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同步成功后方可使用 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10月 09日 08时 30分。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
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
(https:**** 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wenc格式)。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0月 09日 08时 30分
开标方式:通过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递交方式:通过现金、支票、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担保机构
保函或保险机构保单等形式递交。
(2)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09日 08时 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
中注明项目编号(****)。
(4)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5)退还时间: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
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2、纸质方式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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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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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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