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飞灰固化处置运输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 16: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 ||
开标时间 | **** 14:3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线下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温州市**** | ||
预算金额 | ¥149.3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倪诗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2025年飞灰固化处置运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飞灰固化处置运输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飞灰固化处置运输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飞灰固化处置运输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线下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温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一)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二)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