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共体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江山市**** | 地址:杭州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张恬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一、原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9281.5357万元”现调整为“18980.5352万元”。 二、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非竞争性费用“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贰佰捌拾壹万伍仟叁佰伍拾柒元(¥****元)非竞争性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捌拾伍万壹仟捌佰壹拾肆元(¥****元)”现调整为“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玖佰捌拾万零伍仟叁佰伍拾贰元(¥****元)非竞争性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柒拾万零肆仟叁佰零玖元(¥****元)”。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以本次澄清公告发的为准,请在澄清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次澄清公告发的为准,请在澄清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电子招标文件(.QZCF文件)、电子工程量清单(.XML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在澄清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七、其余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 ||
信息来源: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