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67号东侧两层房屋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6:52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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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227,4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及“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部分 企业类似业绩”中,“设计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调整为:设计同类项目业绩认定以项目施工图原图(加盖设计资质章的总图)时间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执行招标文件,特此说明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