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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材定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和田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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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材定价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材定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2.3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材定价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3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一日三餐:早餐:主食、 一汤、鸡蛋每天必备;
午餐:一主食、一荤、一素菜; 晚餐:一主食、一荤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印 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的通知》 (新财库〔2022〕22 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 ;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谈判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谈判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谈判时需提供本单位缴 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 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过的相关网站截图;
(4)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 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 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凡 拟 参 加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供应商 , 近 三 年 内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于田县****

联系方式:1813918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龙煤大厦6-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念慈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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