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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经若羌县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若羌县****
该宗土地位于若羌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征地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收回土地如有
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到若羌点击登录查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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