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现有医疗机构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拟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变更项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变更后登记事项 |
莒县**** | 增加执业地点(床位数) | 新的执业地点(原床位数84张) | 莒县****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点击登录查看来信(需寄快件或电子邮件)、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点击登录查看社会事务科(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r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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