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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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
****至****(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经开区分局
单位地址:经开区(示范园区)
邮政编码:24310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