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2)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时间为:购买标书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复印件加盖鲜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