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超高清腹腔内窥镜采购项目 | ||
品目 | 医用内窥镜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 16: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1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110室 | ||
开标时间 | **** 15: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大厅105 | ||
预算金额 | ¥5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4082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慧 |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超高清腹腔内窥镜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110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5: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超高清腹腔内窥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
01 | 超高清腹腔镜 | 4套 | 520万元 | 不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代表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110室
方式:本项目以公对公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汇款凭证发至本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100.00元
****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103/105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以公对公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汇款凭证发至本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请明确拟购买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信息, 审核通过后可购标。联系人:吴岢非(标务助理)联系电话:****,邮箱:****@sumex.com.cn
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地址:
1)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2)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3)账 号:********
2、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财库(2004)185号》(节能环保)、《苏财购〔2022〕45号》
3、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电子介质文件1份(载体采用“U盘”,内容包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投标无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标务员)、吴冬晓(项目经理)
电话:****、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