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基础教育办公室、附属学校附属学校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qq.com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指标
详细的采购要求及概况介绍,请访问长安大学采购办网站查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证照,具有良好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 供应商能够自行完整应提供本采购需求项下所有服务,除采购文件明确的或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以外,不得将本项目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分包或转包。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且在长安大学采购办供应商库中无不良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报名方式: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须按以下流程在长安大学采购办网站注册并完成在线报名:
1. 供应商访问长安大学采购办网站,登陆供应商入口,根据公告及系统要求完善供应商库信息;
2. 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点击在线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保存;
3. 打印系统生成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并将报名资料提交审核。
4. 供应商报名后应及时登陆长安大学采购办供应商库查看审核情况,根据审核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5. 采购文件发布后,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登陆系统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
说明:供应商注册、忘记密码、报名系统操作指南等, 请访问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办事指南-供应商办事指南查看。
三、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4:57-**** 09:51(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 **** 09:51
五、开标时间: **** 09:51
六、评标地点: 南楼一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 信息发布风险提示
长安大学采购办可采用短信、微信、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供应商审核进度和结果,但因存在信息未被接收方正确接收的风险,供应商不应依赖相关通知信息。供应商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以长安大学采购办系统审核记录为准,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导致的报名失败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投标人资格声明
只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通过审核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未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通过任何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都将予以拒绝。
(三) 开标时间地点说明
本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地点为公告发布时拟定的开标时间、地点,最终以长安大学采购办供应商库中向报名审核合格供应商公告的采购文件为准。采购文件中公告的开标时间地点与本采购公告不一致的,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如采购文件中公告的开标时间、地点发生变化,采购办将在法定时限内通过供应商库向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登陆长安大学供应商库获取最新信息。
(四)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chd.edu.cn/)发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除上述媒介外,长安大学采购办未在其他媒介发布该项目采购公告,其他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本采购信息以及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资料获取地址
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的唯一地址为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
(六) 其他补充说明。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