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信阳项目水稳混凝土采购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因项目招标文件中支付方式填写错误,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7条支付方式条款进行调整,发布支付方式调整的补遗公告。调整后的支付方式为:
无预付款。按月(每月15日)结算货款,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每期结算后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30%货款待签订最终结算协议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需方支付货款采用12个月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供应链产品、E信通、中企云链、人民金服等)方式进行支付,则按照投标报价中含贴息费的单价进行结算支付;当需方支付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则按照扣除投标报价中贴息费后的单价进行结算支付;如供应商未对贴息费报价或报价为“0”时,支付方式默认为12个月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供应链产品、E信通、中企云链、人民金服等)的方式进行支付(综合单价已包含贴息费)。
望各投标人收到补遗公告后,根据招标文件最新支付方式予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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