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合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备注 |
1 | 动态心电及动态血压设备 | 1 | 套 | 264000.00 | 否 | 核心产品 |
2 | 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 | 2 | 台 | 48000.00 | 否 | |
3 | 胰岛素泵 | 2 | 台 | 36000.00 | 否 | |
4 | 动态血糖仪 | 2 | 台 | 9000.00 | 否 | |
5 | 伍德灯 | 1 | 台 | 10000.00 | 否 | |
合计(元) | 367000.00 |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0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15:00:00
发布时间: **** 11:17:57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证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